内地男子黄南华,被控无牌藏有枪械弹药,三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十六年。
据香港中通社七月三日电,法官表示,被告罪行严重,本来藏枪的量刑起点是十二年,虽然无证据证明被告要进行暗杀,但法庭不容许任何人威胁从政或代表市民工作的人,对社会安全构成阴影,公众亦不能容忍,因此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
五十三岁的黄南华,去年八月被警方搜出一把自制手枪及五发子弹,他在警诫下否认来港杀人,但承认是受指使伤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