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方俊明广州二日电】广州交警酒后驾车撞死人事件有进展。广州市公安局今天通报称,经警方调查取证,证实6月28日凌晨黄埔区交警范某酒后驾车与由曾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曾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范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而现场违规处理事故的交警亦被停职,警方将商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据广州警方披露,6月28日凌晨2时30分,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途径在黄埔区石化路,与由曾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曾某受伤。2时37分,范某拨打120请求救护车到场,随后救护车将伤者接走;而据接治伤者的医院视频监控图象显示,3时05分范某在医院为伤者交纳有关抢救费用。
办案同袍涉违法包庇
凌晨3时05分,黄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警员赶抵车祸现场,由于现场只有肇事的机动车和无牌电动车,无法确认机动车的驾驶人;在获悉伤者已被送到医院后,警员即赶赴医院开具《抢救通知书》。但现场办案交警提供给伤者家属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系卡》上,却对肇事者姓名、联系方式栏目均保持空白。
广州警方对此指出,在处理这宗交通事故过程中,黄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警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决定对其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并将商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已派出工作组,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经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范某的血液进行酒精测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8.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对于范某在发生事故时是否属于醉酒状态,警方将请专门检测机构进行科学鉴定。广州警方强调,对警队存在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对此起事故,公安机关将依法、客观、公正进行处理。